11月20日,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在银川市行政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银川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从体系建设、管理服务、保障机制、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促进、规范、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作了详细规定,并明确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属性,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,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。
院前医疗急救,是通过120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,在患者送达医院救治前开展的现场抢救、途中紧急救治及监护的医疗活动,是救治急危重症患者生命通道的“最初一公里”,也是“关键一公里”。《条例》在“会急救”“能急救”“敢急救”三个方面,明确卫健部门、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的培训职责,推动解决“不会救”;加强公共场所配置体外自动除颤器等急救设备,推动解决“不能救”;设定依法免责条款,鼓励现场人员通过拨打120急救电话、现场看护等方式为患者提供必要帮助,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人员实施现场紧急救护等,推动解决“不敢救”。
银川市将根据《条例》构建统一智能调度平台,整合急救资源并与公安等系统数据联通,在逐步增加农村地区急救站(点)的同时,争取项目升级120指挥平台,通过新增“手机定位呼救”功能、打通“实时路况共享通道”,破解“地址说不清、路上堵得慌”痛点,确保群众“呼得通、等得短、救得到”。
《条例》还对冒用急救站(点)或者120名称和标志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的行为,依法设定了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目前,银川已构建起以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为中枢、各级医疗单位构成的网络医院及以28家急救站(点)为支撑的城乡急救网络体系。(记者 焦小飞)